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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定哲宗皇帝徽号议政和三年 北宋 · 白时中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九四六、《宋会要辑稿》礼五八之五八(第二册第一六四○页)
臣等闻:自昔圣人体道应世,垂创典则,将以传之无穷,施之罔极。
必有继体之君,嗣前人、恭明德,必在乎缉熙而褒其大功。
休烈盛美,光辉日新,有隆而无替。
周之三后,文谟武烈,以显以承。
成王受之,率循笃绪,战战兢兢,善始善终。
编之《诗》、《书》而无愧,垂之后世而不惑,卓乎不可尚已。
恭惟哲宗皇帝蚤以元良,绍膺大统
临御之初,恭默退托。
而权臣擅政,朋党蔽朝,肆为纷更,以逞私意。
熙、丰之良法善制,扫荡尽矣。
爰自躬揽,震赫威断,雷厉风飞,神明不测。
投窜奸慝,大正典刑。
旧臣遗隽,得开其忠。
然后神考之盛德大业,得以振复于抢攘委坠之后,闇者以章,偾者复起。
譬犹氛曀开际而日月遽照,前人之光,无所遏佚,可谓盛矣。
夫名正于实,义设于适。
继昭夏,崇号谥,将以铺张宏休,垂示无极。
而名弗究于当年,义不白于后世,顾岂足以慰上天之灵而称今日归美之意哉?
此宜明诏之所申谕也。
盖闻圣人体神合变,藏用于密,荡荡乎民无能名焉。
然其制行以人,应时而造者,既以显于云为,斯可得而拟象。
故因其直心致道而天下之理得,则谓之德;
因其兴事造业而天下之务成,则谓之功。
德积于躬,无为而治,有若二帝;
功被于万物,不劳而成,有若三王。
神考之所以启佑后人者也。
若乃体乾健以为制断之刚,继离明以尽照临之察,寅畏而奉天地,钦爱以事两宫,缉熙于光明,诚不牵于好恶,亲睦九族,隆惇叙之恩,惠康小民,躬俭勤之行,声色弗迩而临下以简,货利弗殖而理财以义,不贰于任贤,不迁乎异志,凡一话一言,莫不骏惠我神考之训,由是以观哲宗皇帝,可谓能世德者矣。
黜词赋,尊经术,增师儒,崇学校,复常平之使,釐差役之扰,修均输之政,严保伍之令,左断横山,率有指之疆土,右辟河陇,抚愿附之羌戎,申饬宪度,考订星历,训兵务农,修礼严分,凡大纲小纪,罔不仪式,刑神考之典,由是以观哲宗皇帝,可谓能扬功者矣。
夫然,故能基久安之势,垂长治之业。
我龙受之,迄用有成于斯时也。
九族既睦,四夷咸附,士兴于,吏称其职,民安其业,物遂其性,富足以备礼,和足以广乐,声名文物,粲然大备,诸福之祥,莫不毕至。
天锡大宝,告成厥功。
推原本始,创法立制,权舆万事,自我神考
而继犹述事,克笃先烈,亦惟我哲宗之达孝也。
前日群臣所上议「显德定功」。
夫显则显其在我者,而未足以昭世德之求;
定则定其在时者,而不足以尽扬功之义。
然则以时更定,发挥大美,实在今日。
若夫宪元以法天,继道善世,钦以直己而成经纬之文,睿以研几而致不杀之武,惟精惟一之为齐,大而能化之为圣,昭以察事物之情,孝以通神明之德,合并旧典,申命上帝,告于宗祏,以辉无穷,于是为称。
伏请更定徽号曰哲宗元继道世德扬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
杂说(一) 北宋 · 黄裳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二五五、《演山集》卷四七
形得气而化,气得精而生,精得形而寓焉。
人之安乐得于其气之实,疾患得于气之不足。
然则所以生气者,与气之所寓,慎其养哉!
五味以养其精,所以益其气;
五谷以养其形,所以卫其气。
精不足于养则气衰,形不足于养则气殆,是天患也。
五味五谷之所养,天养之也。
斯民之愚,蔽于生生之厚,迷误生理,而五味五谷之所养,或以为淫邪,或以为怠倦。
伐天所生,其精不真,残天所与,其形不粹,则味谷所养者,适足以资其欲耳。
客邪辄蹈其舍而感之,始有四时之疠疾。
痟首痒疥则作之于其形,疟寒咳嗽则作之于其气。
五味五谷,无如之何矣!
先王于是以五药为之疗其病,痟首痒疥、疟寒咳嗽是人病也。
五药之所养,以人养之也。
然人以五行而生,以五行而病,以五行而治,以五行而死。
人之声色,五行之所寓也。
药之性,其异有温凉寒热;
药之用,其异有佐使反恶,五行之所寓也。
五药虽足以计其病,病之端不及知之,则药不行矣。
先王于是望其气,听其声,察其色,以观五行之变,常以视死生。
所谓五脏之象,可以类推者,乃言此五气也;
所谓五藏相音,可以意识者,乃言此五声也;
所谓五色微诊,可以目察,乃言此五色也。
虽然,以其象而类推之,以其音而意识之,以其色而目察之,可以已乎?
未之尽也,按之而后已。
两之以九窍之变,参之以九藏之动。
两之也以阴阳,参之也以阴阳冲气。
即天地而言,谓之冲气,物得之则生,失之则死。
即人而言,谓之胃气,人得之则生,失之则死。
视其生死,至于参之,然后尽也。
若夫尊生者能治五行,摄生者能物五行,而五行不能食其内焉,则其形全,其精复,而气为天守矣,岂复有五声五色为死生之兆哉?
以五味养其精,以五谷养其形者,苟知于此,则过半矣。
先王之仁民,不亦至乎!
天产作阴德,以中礼防之;
地产作阳德,以和乐防之,此仁民之教也。
以五味、五谷、五药养其病,以五气、五声、五色视其死生,此仁民之政也。
虽然,以五药之养其病,五声、五色之视其死生,亦施于教之不及而已。
圣人体道未出,则与太虚为一。
方是时也,无得而称焉。
及其帝德运而为己,则为圣为神;
运而为天下,则为文为武。
大而化之之谓圣,由圣之妙而为神,刚柔杂之谓文,由文之刚而为武。
荡荡乎,其无能名,则其运而为圣神也;
巍巍乎,其有成功,则其运而为文、武也。
五声求虚实之情,三刺求过故之情。
洁静之失介而不能同,精微之失高而不能下。
贼仁谓之贼,深于《易》者。
以前民用,以同民患,有仁之道焉。
孔子之行止,以其命之废兴,不以其时之可不,此其所以异于逸民。
伯夷、叔齐以清,直道而已,无事乎行中虑以自防,废中权以自匿,此其所以不言中欤!
隐居则身中清,放言则废中权。
虽降志矣,其言中伦;
虽辱身矣,其行中虑。
凡言所以明志,志降而言从之,则流而已矣,其孰以为介哉!
不正其色之谓辟色,不正其言之谓辟言。
寓于放,乌有正言
寓于辱,乌有正色?
先王之于民,将欲爱之,必固威之。
死者不可复生,而先王有大辟之法者,盖杀一人而后能生其欲死者矣。
断者不可复续,而先王有宫劓刖之法者,盖刖一人而后能续其欲断者矣。
是故先王有不忍人之政,而肉刑未尝废者,岂以不忍人之政,必待肉刑而后存欤!
虽然,先王之肉刑,非恃以伤民也,设之使之有惧而已。
文帝以当劓者笞三百,而民卒多死。
夫劓之名,诚可惧者,笞固不足以惧之。
然而恃笞之轻而陷于罪,岂特与劓比哉!
尝谓后世惜一劓一刖而招其罪恶至于大辟者,岂胜计哉!
先王之待诸侯,何其至也!
未至也致积,始至也致飧。
及其朝享之后,又致饔饩之大礼。
食之而弗爱,是以豕交之也,则有问劳送逆之示其勤;
爱之而勿敬,是以兽养之也,则有辞受拜揖之示其恭。
然恭而无其实,君子不可以虚拘也,又况其爱之乎?
拜揖辞受,恭之之文也,有飨焉,则尽其恭之之实;
问劳送逆,爱之之文也,有燕焉,则尽其爱之之实。
其乐无算也,取其欢而已;
其爵无算也,取其醉而已。
取脯以降,奏陔而去,诸侯心平而气和,相与一德以尊其上。
大者以仁庇小,小者以智事大。
相朝之君,相问之使,旌节继道,何以致之?
先王为之朝礼而贵贵之教寓焉,为之燕礼而老老之教寓焉。
为之飨礼也,设几而不倚,所以训其恭;
爵盈而不饮,所以训其俭,是其所以致之之道也。
以贵而骄,以富而侈,诸侯之常态也。
其骄也废恭,其侈也废俭。
废恭之至,不能贵贵也,其弊为无君;
废俭之至,不能老老也,其弊为无父。
父且无之,况其君乎!
先王忧其然,当其入王也,为之朝礼,而贵贵之教寓焉;
为之燕礼,而老老之教寓焉;
为之飨礼也,设几而不倚,所以训其恭,爵盈而不饮,所以训其俭。
其朝也,公于上等,侯伯于中等,子男于下等,各以其礼摈之,贵贵也;
其燕也,公三燕,侯伯再燕,子男一燕,各以其齿坐之,老老也。
贵贵者礼也,老老者仁也,贤贤者义也。
爵也、齿也、德也,同为天下之达尊,而仁之于天下也,尤不可以食顷而废焉。
故四代之燕赐,或贵爵,或贵德,或贵齿,或贵亲,各从所贵而加之。
然而不以爵之尊卑、德之小大为之序焉,序齿而已。
齿之长者先乎少,齿之老者先乎长。
尚齿仁也,尚老又其仁之至也。
武王、周公其达孝矣乎!
夫孝者,善继人之志,善述人之事者也。
敬其所尊,爱其所亲,则继其志。
践其位,行其礼,则述其事。
宗庙之礼,所以序昭穆也;
序爵,所以辨贵贱也;
序事,所以辨贤也,所谓敬其所尊者也。
旅酬下为上,所以逮贱也;
燕毛,所以序齿也,所谓爱其所亲者也。
平国之时,教化既明,习俗既成,以柔治之则非仁,以刚治之则非义,故用中典。
中典,先王以立正直之德者也。
以刑教中,先王之意也。
后世过者,恃刑以为威;
不及者,置刑以为爱。
不能应时而行,岂有他哉!
无三德以趣时,无三典以立德。
孝文之贤,未能以德行仁。
其废肉刑也,特发于私情而已,况不仁者乎!
乱国折狱,致刑之时也。
教化大明,习俗大成,先王所以待民者,于是乎尽矣。
而民之为不善,王何与焉?
彼故为不善,以乱吾俗耳,刑故无小,故用重典。
重典,先王以立刚德者也。
《书》曰:「乃有不吉不迪,颠越不恭,暂遇奸宄,我乃劓殄灭之,无有遗育」。
《盘庚》之诰为之后先久矣,虽罪之小者,犹至乎劓之,何伤于仁哉!
穆王之时,损刑属之重者,附益于轻者。
成王则杀群饮,其刑至矣。
故虽大辟之属,与墨劓均焉。
尚以弃之为不足也,坐其亲者有之;
杀之为不足也,残其形者有之。
然而成王岂以时然而类重之乎?
言其所化之民,则用重典可也,故曰:「群饮,汝勿佚」。
言商之遗俗,则用轻典可也,故曰:「惟商之迪诸臣,惟工乃湎于酒,勿庸杀之,姑惟教之」。
新国议狱,后死之时也。
礼未及修,教未及详,民之所以为不善者,过也。
传曰:「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
如得其情,则哀矜而勿喜」。
民之散也,无八统之驭,无九两之系,族师无联,司救无禁,则民之有是情也,上实为之。
新国之君,奚暇责民哉?
亦姑教之而已。
治时不同,而有三国之异者,以俗异之也。
刑书不同,而有三典之异者,以德异之也。
有久近之教,斯有缺成之俗;
有缺成之俗,斯有平乱之国。
先王于是以德制刑,以待三国之不同。
教有所不及,则俗有不变者。
俗有所不变,则国有不治者。
先王于是以刑弼教,以辅三物之不及。
先王之德,使民畏而爱之。
畏之则寓之于刑,爱之则寓之于教。
然而畏之非先王之所欲也,施之于德教之不及而已。
先王之制刑也,出于立德;
先王之用刑也,出于弼教。
故与人情世俗相为重轻。
有即一人之情而为之轻重,则上刑适轻下服,下刑适重上服是也;
有即一世之情而为之轻重,则平国用中典,乱国用重典是也。
虽然,三国殊时,而即一人之情而轻重之,岂可废哉?
是故三德之应时也,或刚或柔,或趣于刚柔之中;
三典之立德也,或轻或重,或趣于轻重之中。
先王使人不爱其力于事,不屈其才于物。
物至而应,事起而办,而人虽弊其力,未始有憾焉者。
作秩以制其常赐之多寡,作叙以次其事治之先后而已。
使人之费,有稍有食。
稍所谓月廪也,《中庸》曰「既廪称事,所以劝百工」,《王制》曰「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」是也。
秩所谓常赐也,孟子曰「抱关击柝,皆有常赐」,《王制》曰「九十日有秩」,《酒正》之「秩酒」,《内则》之「秩膳」是也。
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,发而皆中节谓之和」。
静而中者,性之正也;
动而和者,情之正也。
好恶无节于内,知诱于外,无中为之主故也。
庄子曰:「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。
已而为智者,殆而已矣」。
夫用有无涯之智,应无穷之感,生无节之好恶,则天理灭矣。
孟子曰:「万物皆备于我,反身而诚,乐莫大焉」。
不能反躬,而诱于外为乐,此天理所以灭也。
庄子曰:「去智与故,循天之理」。
圣人与物化,一而不化者也;
小人,人化物则一化矣。
感人无穷者物也,好恶无节,则感人无穷者对之。
孟子曰:「以物交物」。
先王为人化物,而后制礼乐。
人莫不有礼乐之实,而无化物者,则天下自有礼乐矣,先王安用制哉?
及其化物,非特灭天理也,伪礼伪乐又从而乘之。
故先王之制礼乐也,原天地之美,达万物之理。
恩有厚薄,礼有隆杀,所以节其文,亦所以节其情。
或言礼以道民志,或言礼以节民心。
节民心,将以道其志;
道民志,将以正其行。
当其为慎,所以感之者言之,故曰以道其志而已。
可以相胜者,仁义也。
故厚于仁而薄于义,则亲而不尊;
又或厚于义而薄于仁,则尊而不亲。
不可以相胜者,礼乐也。
故曰「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」。
仁义相胜则相治,礼乐相胜则相贼。
相亲以其有情,相钦以其有分。
礼乐之同异一也,而使之相胜,则非礼乐之正矣。
故情胜分则流,分胜情则离。
乐于内合情,礼于外饰貌。
内外不相胜,而后为礼乐之事。
礼者理也,而行理者义也;
乐者情也,而称情者文也。
上下和与夫好贤爵,举贤者所谓仁以爱之也;
贵贱等与夫恶不肖,刑禁暴者所谓义以正之也。
乐,乐也,德也,故由中出,而外设则其文也;
礼,履也,行也,故自外作,而中立则其本也。
言静则文为动,言文则静为质。
内出于性,故静;
外作于貌,故文。
大乐,所乐者性也,故易;
大礼,所履者理也,故简。
简者,礼之至也。
易则无险阻,故无怨;
简则无纷辨,故不争。
大礼大乐之世,所乐者正性,所履者真理,则吾复何为哉!
此所以揖逊而天下治
大乐致和,大礼致中
天地之于万物,生之以和,成之以节。
而先王以大礼大乐赞天地之化育,故大乐与之同其和,大礼与之同其节。
天地生成百物者也,故言皆化;
王者收用百物者也,故言不失。
百物得和而生,得节而成。
先王大礼同天地之节,大乐同天地之和,其力则在天地之后。
故物之成也,先王不敢私有其功焉,祀天祭地,报之而已。
明则有礼乐,幽则有鬼神,此礼乐之鬼神。
率神而从天,居鬼而从地,此礼乐之役鬼神者也。
增上哲宗皇帝徽号议崇宁三年七月 北宋 · 张康国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七七六、《宋会要辑稿》礼五八之六二(第二册第一六四二页)
臣等闻圣人无名,所谓必得其名者,应帝王而已;
至敬无文,所谓以进为文者,行典礼而已。
帝王之名垂于垂编者未尝绝,而典礼之文行于宗庙者致其显,则尽天下之至美以拟象,合天下之公愿以增崇,是惟旧章,宜其祇率。
恭惟哲宗皇帝清明刚健,有开自天,渊默沉潜,发为英断。
幼冲履位,嶷然若神,灼见几微,不动声色,惟以诚孝事于两宫,缉熙光明,他无所嗜。
右近习,曾莫察其喜怒之色,盖如是者九年,而无一日之异。
及其总揽威柄,骏发至权,雷动风行,中外丕应。
去奸慝如振槁,复法度如转圆。
博收神宗所用之臣聚于庙廷,以为绍述之助。
于是扫尽朋党,委用才能,申严赏罚,明示好恶,而作人之法,取士之制,理财之义,裕民之仁,礼之废兴,刑之轻重,始于朝廷,布在郡邑。
凡元祐之所变乱者,次第而悉复之。
然后修我戎兵,震詟丑虏,选练将帅,恢拓土疆。
横山天都,既入舆地;
陇右酋长,稽颡请归。
执讯献俘,殆无虚日。
凡元祐之所弃捐者,尽取而广有之。
远近之情,欢欣鼓舞,再睹熙、丰之盛,而所以致此者,盖在于应天以实,临下以简,致知以察迩言,审听以塈谗说。
苟丽于法,一视而无戚疏;
苟害于治,毕除而无细大。
宵旰愿治,十有六年,四方无虞,动植咸若。
天不爱其道,地不爱其宝,风雨时序,日星顺行,神光发祥,玉玺自至,珍符异瑞,史不绝书。
至治之隆,固非一言之所能尽。
今将图上丕号,阐扬洪烈,则亦因其应帝王之迹,推本所自而昭发之尔。
夫鼓一气之自然,成三才之妙用,行乎至虚,为物之始者,元也。
惟圣时宪则,效法于此,无所异焉,此之谓宪元。
乾坤之所以閤辟,日月之所以往来,万物并由莫见其迹者,道也。
继之者善,则运量酬酢,无不承焉,此之谓继道
始则遵养时晦,谨密而不出;
终则泛应曲当,辉光而日新。
开之廓然,被于四表,非显德乎?
观会通之宜,御方来之变,应时而造者以莫不兴,为国之利者举无遗策,浮言不能惑,异意不能沮,非定功乎?
不自以为足,不忘其所恭,达经纬之原,顺刚柔之用,可谓钦文矣。
虚以致其明,思以合其几,运不测之神,成无竞之烈,可谓睿武矣。
有万不同,莫能一致,自我总之之谓齐;
以天为宗,以德为本,大通四辟之谓圣。
而昭则无小不察,容光必照;
孝则克笃前烈,遹观厥成。
合是数者,虽未足以窥其绪馀,而至美之所存,公愿之所在,冒昧自竭,无馀蕴矣。
伏请增上徽号曰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